苏州城市公司党支部建设实施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
 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要求,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、优质化、特色化建设,全面提升公司基层党支部组织力,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关于高公司党组织“对标争先”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》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(试行)》《新时代江苏高校三级党组织“强基创优”建设计划(2021—2025年)》《中共BETVLCTOR伟德在线登录平台委员会贯彻落实〈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〉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等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
 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,是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,是党在公司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,担负着直接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,担负着联系引导、组织团结广大师生员工,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。

  第三条 党支部建设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,加强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创新型、法治型党支部建设,着力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,努力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阵地、团结群众的核心、攻坚克难的堡垒,为全面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把公司建设成为“地方性、应用型、开放式、特色化”的国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。

第二章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

第一节 组织设置

  第四条 党支部及其委员会的设置

  (一)党支部及其委员会的设置按《实施细则》第七条之规定执行。

  (二)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,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党小组。

  (三)党支部的设置、调整和撤销,由学校二级党委或党总支负责指导和审批,并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备

   附件:样板党支部建设指标体系.docx.docx